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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补缴政策来了

来源:西青区融媒体中心    时间:2023-06-14 11:24:06


【资料图】

好消息好消息!!!!按照本市关于2023年度城乡医疗保险最新通知规定,本市常住尚未参加基本医保人员在2023.3.1—2023.8.31期间补缴20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,自缴费次月即可享受报销待遇!还没参保马上行动起来吧!!!

市医保局关于补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

各区医保局,有关单位:

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,经研究,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,补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,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。

天津市医疗保障局

2023年6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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